暑假期间,孩子们出行游玩热情高涨,尤其是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家长给予的出行自由度高,暑假期间,单独或者结伴骑行的现象明显增加。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近日在广西百色,一名8岁的小男孩骑着自行车从那龙路直冲下坡,可因为腿够不着地,最终连车带人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
同样发生在暑假期间,湖南株洲的两名儿童结伴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其中一名儿童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在地。事后民警调查得知,被撞的男孩今年10岁,当天傍晚,他和表哥一起骑自行车回家,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横过马路时既没有下车推行,也没走斑马线,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骑车儿童 吴某:和哥哥游完泳回家,当时没有太注意下面的交通情况,然后就直接冲了下去。
事故造成男孩锁骨骨折,两车受损。事后,孩子家长也意识到是因为自己疏于监管,导致孩子受伤。
孩子父亲 吴某:我不知道小孩要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上马路。通过这次交通事故,首先提醒我的小孩。然后警戒其他家长。
民警认定,吴某未满十二岁骑行自行车,通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且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和他的监护人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李某,因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确保安全,未降低车速,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峰大队民警 黄祺哲:暑假期间,孩子们往往喜欢成群结队一起骑车游玩,对周边环境充满好奇,尝试从未走过的道路。但是,他们又存在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缺乏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遇到复杂路况应变能力有限等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超六成存在监护不力
近日,江西吉安遂川交警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骑着摩托车快速驶来,后面还坐着两个孩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这个骑车的男孩子才上初二,只有14周岁,而后座坐着两个孩子年龄更小。
骑摩托车的小男孩说,因为当时父母赶不回来,又着急要送弟弟妹妹上兴趣班,所以他就拿着家里的摩托车钥匙骑车上路了。交警依法将摩托车暂扣,用警车将急着上课的后座两个孩子送往目的地后,通知了他们的父亲到现场。
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陈义贤: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二轮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违规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将由孩子的父母或者是监护人承担。
交警提醒,监护人应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保管好机动车钥匙,防止孩子独自驾驶机动车出行,更不能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李君: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的“重要他人”,他们对于未成年人的这种交通安全的保障,还有交通安全教育,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们在研究中也发现,涉及未成年人伤亡的这些交通事故当中,特别是我们的案例当中能够看到,监护人监管不力的这种现象,占据了百分之六十以上。
会骑不等于能骑 未成年人骑行上路有规定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也向成年人敲响警钟,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少年儿童而言,监护人或家长不能将他们等同于成年人对待,会骑车不等于就能骑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李君:对新奇的事物,他比较好奇,他追求速度。特别是到了比较大一点的年龄,比如说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的这个年龄的青少年,他可能竞技的心理会比较突出,他想要去追求速度,追求刺激等等。那么可能会产生这种去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包括飙车、“炸街”的这样一种现象。
近年来,骑行电动自行车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作为家长,应当及时预见到孩子行为的后果、果断阻止危险结果的发生,不能因为孩子喜欢就无节制地给予,甚至以纵容的方式逗孩子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