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春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刑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案件回顾
经查,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艾某打听到澳门赌场做“换钱党”来钱快,便产生了去澳门赌场专门从事“换汇”活动的想法。国庆期间,艾某特地去澳门进行“考察”,后并长期滞留在澳门,从事非法买卖港币活动,直至6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到持结余港币现金186.8万元,人民币现金1.7万元。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艾某从赌客手中共非法买入港币800万元左右,联系赌客非法卖出港币600万,非法买卖港币折合人民币约1400万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7月31日,经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艾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什么是“换钱党”
“换钱党”是指在澳门非法为个人或组织提供大额现金兑换,以及向赌客提供高利贷服务的群体。为规避我国外币、现金出入境限额、银行卡境外提现限额等金融政策,“换钱党”非法为内地赌客兑换大额港币现金。
警方提示
“换钱党”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刑法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行为包含下列三种之一: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换钱党”的行为触犯了上述法条第三项,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高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