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赵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高速公路某路段时,察觉车辆底盘有异响,之后低速行驶并向左变道,适遇后方车辆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及两车车损。
7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7月12日,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青浦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2月24日晚上10时许,赵某从上海虹桥机场出发,准备驾车返回家中,正好碰到隔壁小区的朋友一家三口旅游回来,面对朋友搭便车的请求,赵某想着反正也是顺路的事儿,还能赚个油钱,一行四人就这样出发了。
当天晚上11时许,刚下过小雨,路面湿滑,赵某驾驶小轿车沿高速中间车道行驶,驶过一截路灯比较昏暗的路面时,突然察觉车辆底盘有响声,仿佛卡到了什么东西,他立即减速向右侧打转向灯,想去应急车道停车检查。
事故发生现场
由于在反光镜中看到右侧车道有车辆驶来,赵某只得先回到原车道,于是急忙向左打方向盘,此时他的车速已降至5码左右。但用力过猛,车辆直接四十五度倾斜着窜到了原车道和左侧车道中间,适逢后面的小轿车高速驶来,撞上了赵某车辆的左侧车门,赵某的车辆直接被撞得原地掉了个头。所幸四人均有佩戴好安全带,无明显外伤,事故发生后,赵某立即停车查看情况,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置。
据后方小轿车司机小刘回忆,自己是网约车司机,当天晚上这单上了四名乘客,副驾驶一人,后排三人。当时小刘正驾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内,突然看到前方车辆停住并亮起双闪灯,于是立即踩刹车,但由于车速较快、刹车距离不够,遂向左变道,没想到对方也以极低速向左变道,斜着出现在车辆前方,自己避无可避,直接撞上了前车左车身。
事故发生后,小刘后排最右侧座位上的乘客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排最左侧乘客肋骨、胸骨骨折。
事故发生现场
经审查,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谨慎驾驶。作为乘客,不论是坐在副驾还是后排,都务必要系好安全带。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并迅速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