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琼海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6人被抓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琼海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6人被抓

为有力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琼海公安重拳出击、以打开路,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琼海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6人被抓插图

根据前期调查掌握到的线索,琼海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果断出击,在琼海市阳江镇将涉嫌“跑分”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帅、周某亮、关某、庄某辉、吴某明、周某抓获,现场查获多部手机、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

经审查,今年3月至6月底,吴某帅、周某亮等6人在明知收取的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进行联系,购买多个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支付账号,按照指令进行“跑分”洗钱,涉案流水达300余万元。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琼海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6人被抓插图1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琼海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6人被抓插图2

目前,吴某帅、周某亮等6人已被琼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指利用自己或他人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账户,实质上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从中赚取佣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绝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外借、转卖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他人利用实施犯罪将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琼海警方

作者: ran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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