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高速
确保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将
安全第一“刻在心中”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在开车时遇上些许不快
便心生不满继而通过
恶意别车、故意刹停等危险行为
开启了“斗气”模式
损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近日
成都交警六分局查处了一名
7月10日20时许,成都交警六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两辆小车在绕城高速发生行车纠纷导致两车追尾。交警部门侦查发现,当日20时29分,王某驾驶号牌为川A5***Q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绕城高速内侧接待寺立交桥路段,鲜某驾驶川A3***N由第二车道突然向道路最左侧的第一车道变道并行驶至王某前方,王某认为鲜某强行变道的行为影响其驾驶安全,于是加速变道至第二车道行驶至与鲜某所驾车辆并行同时摇下车窗责骂鲜某。鲜某被责骂后,迅速超越王某并变道至王某所驾车辆正前方,突然刹车减速。之后,鲜某多次通过变道阻碍王某正常行驶。
7月12日上午,成都交警六分局依法传唤鲜某和王某至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经查,鲜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追逐、拦截对方车辆,导致两次交通事故的行为系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鲜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对王某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依法作出处罚。
01
莫开“斗气车”,驾驶需文明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让自己也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02
紧急情况报警,合法合理处置
碰到“造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让自己“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03
安装行车记录仪
建议广大驾驶人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
交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日常驾驶中,每一位驾驶人员都应保持良好驾驶习惯,时刻做到冷静克制,不做“路怒族”、不开“斗气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行车纠纷,当持相互尊重的态度,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因“路怒”挑衅而发生行车纠纷,既动口又动手,必然“两败俱伤”“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