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基本的常识。但偏偏有人心存侥幸,甚至现场被查获了还“甩锅”,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
6月29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在桂城佛平路段查获一辆粤E号牌白色小车,司机关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民警询问其为何不叫代驾时,关某表示当晚与朋友聚餐喝酒,结束后正打算叫代驾载其回家,但手机却因电量耗尽而自动关机。
关某曾想过等手机充上一定电量后再叫代驾,但想到自己喝酒较少,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关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除了“甩锅”,一些人还会使出“计谋”来逃避检查。
6月8日0时50分许,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在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汽车在卡口前突然靠边停车,司机廖某下车企图离开,副驾驶位的石某则悄悄坐到驾驶位上“掉包”,民警马上上前拦截。
经询问,石某承认廖某是驾驶人,但廖某坚称自己是从车辆后排下车去找厕所。于是,民警带二人到医院抽血,结果廖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55mg/100mL,已构成酒驾,同时通过多方走访取证,确定了廖某是查获时的实际驾驶员。在多方证据面前,廖某才承认酒驾“掉包”行为。
最终,公安机关对石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廖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