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某等20名在校大学生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列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至6月期间,某高校在校学生刘某某为非法获利,按照身份不明的上线人员指使,组织同学、朋友使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通过某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完成公司注册,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按照每个公司电子营业执照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上线人员。
多所高校的在校学生相互介绍加入,20名被告人先后通过上述方法注册上千家公司,并将电子营业执照出售。
上线人员使用各被告人注册的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多名被害人的大量钱财被骗。
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利用本人及组织的下线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企业后,非法买卖公司营业执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支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系列案将择期宣判。
山西大学师生、太原师范学院师生、公安干警、人民陪审员代表、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