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田边身亡,家属:事故现场电线漏电

湖南新宁县一男子路过田边时意外身亡,死者家属怀疑触电导致,家属称,事发时死者同伴接触其身体时,有明显电流感。

湖南新宁县一男子路过田边时意外身亡,死者家属怀疑触电导致,家属称,事发时死者同伴接触其身体时,有明显电流感。

6月14日,死者家属告诉九派新闻,经相关部门检验,现确认事故现场确实有电线漏电,但具体的权责划分还待调查。

死者家属拍摄的视频,事发后,有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勘验现场,通过工具检测,发现电线确实通电。家属也看到了裸露的电线金属头,现场电线杂乱无章。

“我们在等待尸检结果,诉求是要相关部门尽快给个说法。”死者家属称。

12日,当地电力公司告诉九派新闻,确有此事发生,已成立专案组调查。

湖南一男子田边身亡,家属:事故现场电线漏电插图

案发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持长杆对线路电压进行检测。图源:受访者提供

【1】家属:观看夜钓半路突然倒地

死者家属反映,此事发生在6月5日凌晨1时30分,死者原本和朋友约好去看钓鱼。两人走在田边,相隔大概几米远,不料死者突然倒地,“当时他还翻过身来,喊朋友拉他一下,朋友拉的时候明显感觉有电。”

随后,同行的朋友立马拨打家属电话,120救护车也赶到现场,但男子已没有生命体征。

家属告诉九派新闻,死者今年33岁,生前身体健康,案发当天正在下雨,且已连续降雨多日。在事故现场,家属发现了裸露在外的电线,认为是漏电致死。

家属向九派新闻提供了多条事发后的现场勘测视频。视频显示,几名头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员拿着长杆型的检测仪器,检测事发田边的电线线路,检测人员称自己为“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检测后,一旁一男子称,检测线路确实带电,“有电,220伏的电。”

湖南一男子田边身亡,家属:事故现场电线漏电插图1

用仪器对裸露电线进行检测后,发现电压为220伏。图源:受访者提供

目前,家属已将遗体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死亡原因鉴定,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事故现场确实有电线漏电,但具体的权责划分还待调查。

“我们诉求是尽快处理,给个说法,该赔偿的赔偿,不能这样一直拖下去。”家属称,死者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上有一对六旬的父母,下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妻子没有工作,如今家庭的重担压在妻子身上。“做尸体鉴定的钱都是借来的。”

6月12日,九派新闻致电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调查中,“县里也成立调查组。”

同日,金石司法所所长、金石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副主任则称,自己正在开会讨论此事,事件在调查中。

另据大皖新闻,新宁县安委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经了解,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记者随后联系了新宁县公安局和金石派出所,未获回应。

金石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这个事情正在调查处理中,要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对于周先生的死因,该工作人员表示,“要等调查结果。”新宁县科工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有介入处理此事,但死因目前还不确定,具体情况其不方便回复。

【2】律师:若死因与触电有关,电力部门需承担责任

在路上意外触电身亡,权责应如何划分?

结合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陈贞律师认为,若死亡原因与触电有关,则电力部门承担侵权责任。

若事故发生是由于电线漏电,存在电力事故安全隐患造成的触电事故。根据法律规定,供电公司是供电线路的管理人,其依法应对其营运的电力设施进行安全警示和防护,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安全威胁。在本案中,若供电公司未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陈律师表示,侵权行为致人死亡,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金额可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尸检结果出具需要一定时间,若在此之前存在经济困难,家属可以向民政部门等申请临时救助。

夏日来临,夜钓又成时髦,但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此前,据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一名22岁男子钓鱼时因鱼竿触碰电线不幸触电身亡。

陈律师指出,夜钓如发生电线触电事故,权责的划分问题要看事发环境周围是否有围栏、提醒、警示等标志标识,这意味着电力部门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提醒的义务。

另外,作为成年人,也应意识到钓鱼附近环境是否安全,若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杨臻

作者: ran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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