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报复一下爬到我脚上咬我的蚂蚁,万万没想到我的冲动行为会引发山火,我真的很后悔!我知道自己错了!”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卢某平失火罪一案,下面跟阿消一起来梳理一下前因后果。
01
案件回顾
3月24日
69岁的被告人卢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时
不小心踩到蚂蚁窝
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
卢某平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
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
但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
火情发生后
当地救援力量迅速出动
及时将火势控制住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
造成损失总额为1416953.95元
02
裁判结果
荔波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卢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责令其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
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以修复生态
03
法律科普
如此报复
实在是得不偿失
要知道在山林中使用明火
一不小心,就可能闯出大祸
关于法律中对于此种行为的认定
各位朋友一定要清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4
阿消提示
女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也为我们做出了警示
星火燎原能毁千棵树木
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
森林防火
请做到“十不要”
来源:中国消防 黔南消防 荔波县人民法院